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若还未参保请尽快在
集中缴费期截止前办理参保缴费
缴费对象为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外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一)2024年度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二)特困人员、孤儿不需要缴费,由政府全额予以资助;(三)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260元/人,政府按照120元/人予以资助;(四)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200元/人,政府按照180元/人予以资助;(五)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290元/人,政府按照90元/人予以资助;(六)边境一线行政村重点优抚对象不需要缴费,由政府全额予以资助,边境一线行政村村民(即马关县、麻栗坡县、富宁县)个人缴费310元,政府按照70元/人予以资助;(七)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重复享受。(一)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籍或常住地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二)中断续保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至户籍或常住地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信息处理。
您可通过政府“一部手机办事通”、税务“一部手机办税费”、合作银行APP、合作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自主缴费,也可前往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各乡镇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窗口使用银行卡、现金,以及POS机刷卡等方式进行线下缴费,或到社区(村委会)社保代办员处辅导办理缴费。
在集中缴费期(2月25日)前缴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你对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需要进一步了解,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竭诚为你服务。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