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科学技术协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2:49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健全文山州科学技术协会项目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时代要求。

第二条  预算绩效的基本含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对州科协整体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对各部门、单位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局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意义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各部门和执行者应全部参与,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共同完成预算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四条  预算绩效管理目的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州科协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各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科协绩效的整体推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推动全办整体绩效的提高。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州科协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预算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本单位工作业绩,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办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 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本部门当年预算的编制情况;

2、了解本部门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3、指导本部门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全局性的决策、规划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配置提供基础信息。

第六条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七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目标

1. 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管理,保证本部门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整体运作能力。

2. 通过绩效考核帮助每个职工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实现职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与辉煌,同时建立适应单位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 依靠制度性的规范与约束,建立起自我激励、自我约束、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4. 在绩效考核的过程中,促进单位领导与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团队氛围,增强凝聚力。

第二章  预算管理与编制

第八条 文山州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是预算管理的牵头部门,具体由科普部负责人和单位会计负责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1. 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2. 组织实施已经由州人民代表会议审议批准、州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预算。

3. 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4. 根据各部室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州财政局审批。

5. 根据州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6. 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部室配合办公室(财务室)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九条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原则

1. 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财力、科学编制、围绕中心、保障重点、严格依法、约束有力、公开透明、讲求绩效”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 单位在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的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3. 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安排项目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项目支出要与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委、政府工作部署相统一、与州本级财力相适应,绩效目标设置要科学、合理,既要保证业务工作实际、能完成,又要具备相应考核要求。

4. 将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章  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十条 办公室(财务室)、科普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预算绩效设置开展评估、监督和全过程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对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共同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办公室、科普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1. 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及绩效设置开展评估,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组织、指导、协调本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

3. 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绩效目标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各预算单位预算;

4. 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控和监督;

5.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上报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

6. 负责组织、指导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7. 负责对本级部门预算绩效开展评价,并提出审查意见,结果将用于各(部)室、个负责人考核和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8.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绩效问责建议;

9. 组织对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10. 负责公开本级年度预算和重大项目的绩效结果情况。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文山州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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